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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检总局批准成立两国家质检中心

发布时间:2015-12-28    作者:苏州宝昀通

  12月21日,质检总局、国家认监委发布通知,成立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,分别是:国家节能传热及隔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广东)和国家风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甘肃)。具体通知如下:

 

 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成立国家节能传热及隔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广东)的通知

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:

  质检总局批准你局依托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筹建的“国家节能传热及隔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广东)”已按要求通过了国家认监委组织的“三合一”评审和授权,并经质检总局组织的专家组验收合格,分级评定为B级。现批准国家节能传热及隔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广东)正式成立,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国家节能传热及隔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广东)开展的质量监督检验业务受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。

  二、国家节能传热及隔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广东)检验的产品范围及授权证书号见国家认监委授权通知。

 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

  2015年12月21日

 

 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成立国家风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甘肃)的通知

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:

  质检总局批准你局依托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筹建的“国家风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甘肃)”已按要求通过了国家认监委组织的“三合一”评审和授权,并经质检总局组织的专家组验收合格,分级评定为B级。现批准国家风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甘肃)正式成立,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国家风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甘肃)开展的质量监督检验业务受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。

  二、国家风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甘肃)检验的产品范围及授权证书号见国家认监委授权通知。

 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

  2015年12月21日